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苍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支付钢管租赁费56600元及利息(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价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