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诸暨市维科贸易有限公司 诸暨市永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诸暨市维科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沙埭蒋村城北公路西侧000101、000201号房产拍(变)卖款中所包含的固定装修部分拍(变)卖款支付给案外人,具体金额由本院执行实施部门依法核定。 二、驳回案外人袁百炼的其他执行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8-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