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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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清远市圆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坤鹏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24日的到期租金32,371.02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坤鹏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24日的滞纳金5,623.83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坤鹏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剩余租赁期限全部租金10,790.34元; 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坤鹏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到期租金32,371.02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点五自2019年6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 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坤鹏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律师服务费638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18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