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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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泾川天纤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泾川天纤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银行泾川支行账户×××;农行泾川支行账户×××;浦发银行兰州分行账户×××;中国银行咸阳空港城支行账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泾川县支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泾川天纤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的位××村营业房(约40间),查封期限为三年。 以上两项的保全限额为2366626.9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