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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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盛沃农机有限公司 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曲靖市沾益区盛沃农机有限公司、彭永华、施晓琼名下的银行存款892976.26元,期限一年;如银行存款冻结不足额,按裁定书第二、三项实施保全。 二、查封被申请人曲靖市沾益区盛沃农机有限公司、彭永华、施晓琼名下的房产,期限三年。 三、查封被申请人曲靖市沾益区盛沃农机有限公司、彭永华、施晓琼名下的车辆,期限二年。 案件申请费4985元,由申请人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将该费用列为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