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 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富平县朱老二骨伤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及***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车辆财产损失、施救费共计172000元; 二、被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100元; 三、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9872.98元; 四、上述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 五、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12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