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元瑞电建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
鄂尔多斯市蒙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蒙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沙圪堵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内蒙古元瑞电建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鄂尔多斯市蒙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反诉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49338元(原告已预交49338),由原告内蒙古元瑞电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反诉费44976元(反诉原告已预交44976元),由反诉原告鄂尔多斯市蒙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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