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金华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湾华支行 广州市天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490329.88元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担保人***名下开户行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湾华支行账号为80×××08内的存款147098.96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2-07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