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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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林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6500元及利息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5元,被告重庆林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