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修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41×××41账户的存款3490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二、划拨被执行人***在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000000226600328408890001账户的存款1047.74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三、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62×××200账户的存款1012.43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四、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62×××699账户的存款2435.53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五、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62×××155账户的存款24265.62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62×××155账户的存款5738.65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七、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000000226600328408890001账户的存款500.25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八、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41×××411账户的存款10010.24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九、划拨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a66899ade2aa9020@wx.tenpay.com账户的存款6227.95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划拨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04b3ed9d9a4bfa56@wx.tenpay.com账户的存款5973.06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划拨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f98d1f365a38459d@wx.tenpay.com账户的存款4199.08元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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