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4845号李卫宁农银人寿公司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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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2民初831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420元,退还被上诉人***,上诉人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42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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