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民生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西安民生百货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81436.96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581436.96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427元由申请人西安老板厨房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