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济南联谊润通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建大工程鉴定加固研究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南联谊润通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济南联谊润通住宅楼1号楼1-201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被告济南联谊润通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垫付款65677.81元; 三、被告***、被告***对上述二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21元,由***负担25元,被告济南联谊润通实业有限公司、***、***连带负担696元;财产保全费676.78元,由被告济南联谊润通实业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