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平市亿达商砼有限公司
四平加利利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裁定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四平加利利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为22001628897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平铁路支行)银行存款500万元和冻结被申请人四平加利利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为0804220509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平中央西路支行)银行存款5,056,383.5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裁判日期 2019-12-07
发布日期 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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