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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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亿达商砼有限公司 四平加利利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四平加利利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为22001628897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平铁路支行)银行存款500万元和冻结被申请人四平加利利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为0804220509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平中央西路支行)银行存款5,056,383.5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9-12-07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