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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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雷州市唐家糖厂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2018)粤0882民初2132号民事判决; 二、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返还职业押金12000元及支付自2007年12月17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清偿欠款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已预缴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在履行本判决义务时迳行向***支付5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已预缴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至于雷州市唐家糖厂有限公司也预缴了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本院直接退还给雷州市唐家糖厂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发布日期 | 2019-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