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兴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位于兴宁市*****嘉兴名都B区E栋1702房的房产(房产证号码: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27390),查封价值以159403.4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在查封期间,该房地产权不得买卖、抵押、转让等处分。

案件申请费1317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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