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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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兴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位于兴宁市*****嘉兴名都B区E栋1702房的房产(房产证号码: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27390),查封价值以159403.4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在查封期间,该房地产权不得买卖、抵押、转让等处分。 案件申请费1317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