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安安捷信一卡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泰安市昊越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西张店村2#楼厂房西区及宿舍(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号、泰土国用2011第T-1021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