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邯郸市华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在出资范围内对(2017)冀0403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中邯郸市华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5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8-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