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分行 吴忠市富林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一、依法查询、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吴忠市富林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银行帐户中的存款8660474.99元及利息; 二、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吴忠市富林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吴忠市富林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01-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