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万芳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闽0402民初4255号民事判决书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卷宗材料移送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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