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全泽风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范县人民法院(2019)豫0926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范县人民法院(2019)豫0926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工程履约押金,4,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4,0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8,057元、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28,087元,由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4,9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9,964元,由***负担41,907元,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8,05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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