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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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晋州市医药药材公司 晋州市永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法院 | 深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深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28执388号执行裁定中,本院对异议人龚仁起在中国工商银行晋州支行的账号04×××81上的两笔款(2016年5月3日55000元,2016年6月20日9126元)的冻结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17-08-25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