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咸宁恒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留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在其他单位的收入200537.66元(含案件受理费2106元,执行费283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30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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