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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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朝阳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建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本院(2018)辽1322执2431号执行案件中对朝阳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家和小区1幢02062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