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巴彦县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执行人巴彦县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登记在刘东江名下的下列房产予以查封: (1)位于巴彦县巴彦镇汽贸中心5号,建筑面积3116.67㎡,幢号:A-1-25-43,(具体位置及面积:一层北侧05号 603.60㎡、二层北侧05号837.69㎡、三层05号837.69㎡四层05号837.69㎡); (2)位于巴彦县巴彦镇汽贸中心6号,建筑面积273.42㎡(具体位置及面积:一层北侧06号83.19㎡、一层北侧07号190.23㎡) (3)位于巴彦县巴彦镇汽贸中心院内小商服51.62㎡,幢号:A-1-25-42(具体位置及面积:一层A2号51.62㎡) 二、对被执行人巴彦县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登记在范志辉名下的下列房产予以查封: (1)位于巴彦县巴彦镇汽贸中心1号,建筑面积2174.75㎡,产权证号:巴彦镇字第157264号,幢号A-1-25-47(具体位置及面积:一层北侧01号380.75㎡,二层北侧01号632.05㎡、三层01号625.21㎡、四层01号536.74㎡); (2)位于巴彦县巴彦镇汽贸中心2号,建筑面积1722.68㎡,房产证号:,幢号A-1-25-46(具体位置及面积:一层北侧02号474.60㎡、二层北侧02号375.48㎡、三层02号376.88㎡、四层02号495.72㎡); (3)位于巴彦县巴彦镇汽贸中心3号,建筑面积2453.12㎡,房产证号:,幢号A-1-25-45(具体位置及面积:一层北侧03号613.28㎡、二层北侧03号613.28㎡、三层03号613.28㎡、四层03号613.28㎡); (4)位于巴彦县巴彦镇汽贸中心4号,建筑面积2460.92㎡,房产证号:,幢号A-1-25-44(具体位置及面积:一层北侧04号466.25㎡、二层北侧04号664.89㎡、三层04号664.89㎡、四层04号664.89㎡) (5)位于巴彦县巴彦镇汽贸中心院内二楼,建筑面积1660.09㎡(具体位置及面积:一层南侧01号至13号830.06㎡,二层南侧01号至07号830.03㎡),幢号:A-1-25-48 三、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