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海南天申玻璃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新耀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昌鑫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30元人民币,由上诉人海南天申玻璃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8-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