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协助原告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注销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手续,注销西安市经开区XX路XX小区XX幢XX单元XX层XX号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手续;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违约金36583.7元;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垫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执行费合计6855.31元; 五、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返还位于西安市经开区XX路XX小区XX幢XX单元XX层XX号房屋。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5元、公告费6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负担1485元,并于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一并支付原告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