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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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州织里天臻针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支付原告湖州织里天臻针纺有限公司货款7358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73583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 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