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市元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惠州市金冠建筑脚手架有限公司
广东国基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广东国基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交通银行汕头长平支行账户[账号:445********0003002126]存款1053474.82元。

以上财产冻结时间为一年,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准许,不得支取和转账等。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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