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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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银川掌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民支行 银川掌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宁0104民初1297号 原告:银川掌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民支行,住***。 负责人:杨娟,该支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支行行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回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 (三被告信息由原告提供) 原告银川掌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民支行与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 审判长刘亚军 人民陪审员李翠风 人民陪审员李学玲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李天香 |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