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铜陵和顺运输有限公司 芜湖中新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交通事故损失328453.73元,扣除已付医药费10000元、非医保费用7885.40元,实际需支付310568.33元; 二、被告***、铜陵和顺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交通事故损失(非医保费用)7885.4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78元,由被告***承担3000元,由原告***、***、***、***、***承担2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