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新乡市新重物贸有限公司
河南新乡华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的起诉。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11258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16
发布日期 2020-08-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