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市日拓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日照市日拓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67335元;

二、被告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日照市日拓建材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67335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三、被告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日照市日拓建材有限公司律师费15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23.5元,保全费1520元,保全担保费500元,由被告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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