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 桂平市龙腾贸易有限公司 桂林市灵川县万象商贸城有限公司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御龙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隆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16)桂0103民初6973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义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重新立案,恢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16)桂0103民初6973号民事判决的执行。申请重新立案时,申请人应当提交执行申请书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具备执行条件的证明。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