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省汉中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汉中汉通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刘大艳、***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75元,减半收取1187.50元,由刘大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及副本,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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