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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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肇庆市柏华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崇左市中鑫发幸福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粤1202执2382号 肇庆市柏华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崇左市中鑫发幸福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肇庆市柏华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崇左市中鑫发幸福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崇左市中鑫发幸福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01400元,扣减本案执行申请费1400元后,申请执行人肇庆市柏华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实际受偿100000元,目前前述相应款项已退付给申请执行人肇庆市柏华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因此,本院作出的(2019)粤1202民初376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联系,联系人:郭锦、陈智彬,联系电话:0758-2755120,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西侧,邮编526060。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