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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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0302执恢118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被执行人李新、张一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与李新、张一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6065.4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相关规定,本案将终结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