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略阳县象山水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略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2017)陕0727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