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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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东支行 浙江迅宇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602执恢86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杭萧商初字第109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东支行与被执行人浙江迅宇建设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3)绍越执委字第31号]。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203万元,申请执行人放弃对余款及履行的执行,出具书面报告申请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