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荣成海滨实业有限公司 荣成市大迪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荣成海滨实业有限公司对荣成市大迪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在荣成市人民法院(2020)鲁1082执保1602号、(2020)鲁1082执2188号执行案件中享有的到期债权800万元,冻结期限二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在提起诉讼、申请执行或者申请仲裁后,应将裁定书及缴费单据一并提交审判、执行机关或仲裁庭。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