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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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州轴承厂 新密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74元,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02元,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91元,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043元,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28元,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34元,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227元,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968元,共计7267元,由被告新密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