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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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熟市通瀛服装有限公司 砀山县昌平制衣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赔偿原告服装损失人民币16000元,被告***赔偿原告服装损失人民币24000元,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6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680元,由被告***负担400元,由被告***负担2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