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开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劳务报酬17473元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8.42元(原告***已预交118.42元),由原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