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连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1278.98元、利息13932.95元、逾期利息(违约金)6926.74元,合计82138.66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11日起的利息、罚息按《贷款合同》约定继续计至借款清偿之日);被告***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1853.48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926.7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负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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