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益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英德供电局
广东南控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广东益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南控电力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252250元。

二、违约金按利息计算,以欠付的工程款25225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4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欠款之日止。

三、被告***对上述欠付的工程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4851.9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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