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郇封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修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被执行人***在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000000889780128448890001账户的冻结。

二、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焦作丰收路支行25×××05账户的冻结。

三、解除被执行人***在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000000014039228448890001账户的冻结。

四、解除被执行人***在焦作中旅银行万达支行62***988-0001账户的冻结。

五、解除被执行人***在焦作中旅银行解放支行62***756-0001账户的冻结。

六、解除被执行人***在工行河南省焦作新区支行17×××87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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