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颍县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颍润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河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颍润商贸有限公司工程款10233910.37元;

二、被告临颍县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10233910.37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83203元,由被告河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2-28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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