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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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美万家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周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西安美万家装饰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0元并承担该款自2019年8月5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00(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200元,由被告西安美万家装饰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并于判决履行之日向原告一并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