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星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1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9)琼0271行初151号行政判决; 2确认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置换土地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违法; 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个月内,履行与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星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商案涉土地置换方案并报三亚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法定职责; 4驳回海南仙南投资开发公司、海南星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担50元、由海南仙南投资开发公司、海南星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