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南嵩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判决结果

一、维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9)琼0271民初129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及第三项;

二、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9)琼0271民初129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海南嵩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自2018年10月20日起至***取得涉案房屋权属证书时止以670,251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标准向***赔偿违约损失。

一审案件受理费11,900元,由海南嵩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反诉受理费1213元,由海南嵩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12.5元,由海南嵩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议庭

裁判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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